中华临床医师(电子版)
主办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国际刊号:1674-0785
国内刊号:11-9147/R
学术数据库优秀期刊 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来源期刊
       首 页   |   期刊介绍   |   新闻公告   |   征稿要求   |   期刊订阅   |   留言板   |   联系我们   
  本站业务
  在线期刊
      最新录用
      期刊简明目录
      本刊论文精选
      过刊浏览
      论文下载排行
      论文点击排行
      
 

访问统计

访问总数:6513 人次
 
     征稿要求
 

1、《中华临床医师》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:题名,每位作者的姓名、最高学历、技术职称及工作单位,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、电话、传真和电子信箱。 

2、《中华临床医师》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(请附基金证书复印件),并脚注于文题页下方,如:基金项目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(39830100);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(40102022);科技部国家基础规划"973"项目(2001CB409808和01CB7110013)。 

3、《中华临床医师》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,并给回执,日后联系时请注明编号。在接到本刊回执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书,系该稿仍在审阅中。作者若欲另投他刊,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。切勿一稿两投,一旦发现一稿两投,将立即退稿;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,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,在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上通报,并在2年内拒绝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。 

4、请自留底稿,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。 

5、来稿文责自负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结合本刊具体情况,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,需征求作者意见。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,按自动退稿处理。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。 

6、来稿一经接受刊登,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使用授权书,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。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(光盘版、网络版)和纸版等其他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,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,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。 

7、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。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、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。来稿请寄本刊编辑部,不要寄给个人。


 

特别说明:本站仅协助已授权的杂志社进行在线杂志订阅,非《中华临床医师(电子版)》杂志官网,直投的朋友请联系杂志社。
版权所有 © 2009-2024《中华临床医师(电子版)》编辑部  (权威发表网)   苏ICP备20026650号-8